查看: 73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6年深圳文博宫 “永不落幕的文博会”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最后登录
2021-3-29
在线时间
4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7-21
精华
3
主题
1044
帖子
1087

个人文集  个人精华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4-21 15:35:5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6年深圳文博宫


永不落幕的文博会”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一、文博宫介绍

文博宫座落于深圳市凤仪山南麓,依山傍水、风景迤逦,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跨越秦、汉、唐、宋、元、明、清七个历史朝代的仿古建筑融合体。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作为目前国内单项面积最大的古玩珠宝艺术品交易中心,文博宫的经营范围与形式都紧扣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这个中心,以古玩珠宝、玉器、陶瓷、翡翠、书画、红木家私、铜器、紫砂、茶艺、杂项及工艺品和艺术品等为经营业态,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营造出及创作研究、展览交易、鉴赏体验、旅游休闲、科技创新、艺术金融为一体的综合平台。

二、活动参与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博宫古玩艺术品国际交易中心

承办单位: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三、目的及意义:

以“第十二届文博会文博宫分会场开幕式暨文博宫开业5周年庆典”为主题。此次摄影比赛通过图片的形势诠释一场文化之巅的思想盛宴。

四、创作地址:文博宫【深圳龙岗区布吉西环路88号文博宫(东升学校旁))

五、比赛内容:

用摄影师独特的眼光,新颖的视角、独具创意的思想,通过镜头捕捉文博宫的文化艺术特色。

(一)    拍摄主题:

1.      文博宫内的仿古建筑群落(全景、三大主题街:秦汉大街、唐宋大街、清明大街等);

2.      第十二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深圳文博宫分会场开幕式暨开业5周年庆典及各大主题活动及亮点;

3.      文博宫之夜(古代服饰秀、文博宫夜景等);

(二)征稿细则:

1.作品形式不限,提倡新作,以纪实手法。有新意和艺术空间感染力,作品可在不改变现实原貌情况下作数码后期制作,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更优。参赛作品提交30M以上的TIF格式或5M以上的JPG格式电子文档。

2. 作品请注明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3.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均有权调原底片放大作展览、宣传、出版或其他商业用途,不另计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均有权作有偿使用,使用费以入选作品奖金为准。

(三)评选:

1.     评委: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选,以保证评审公开、公正、透明。

2.     评选结果将在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网站(http://www.szfps.com)上公布,并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获奖者。

(四)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奖5幅,每幅800元。


优秀奖40幅,每幅200元。


二次传播奖5名, 300元/名。


(文末有对此奖项的评奖说明,请细看。)

(五)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

(六)投稿方式:

箱:szfps8@163.com


话:0755-25728897、13510458336 曾嘉琪


(七)其他事项:

1.       所有优秀及获奖作品统一调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2.      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3.      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作品用于展览、编印画册、VCD、网站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4.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      本比赛最终解释权归深圳文博宫所有。


附注:

“网络传播奖”的评奖说明


        本次摄影大赛设“网络传播奖”,即在征稿期间,投稿个人或组织利用网络媒体(包括网站、QQ、微博、微信等媒介。)对本次大赛进行的同步推广宣传。获奖依据为其在网络媒体上所原创登发或转发的图文新闻(不少于200字),由投稿个人或组织整理所发链接或截图统计后发至学会邮箱szfps8@163.com。所发图文新闻的媒介级别越高、链接数量越多,则得分越高,不设上限。经评委会评定后,总得分排名前5名即为获奖。

        对此评选办法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工作人员咨询解答。


  

媒介载体

  

分  数



说  明



**性网站



10分/条






省市级网站



8分/条






地方级网站



5分/条






头条号



3分/条






认证微博



3分/条






个人微博



2分/条






微信(公众号、朋友圈)



2分/条






QQ(空间、群)



2分/条








文博宫古玩艺术品国际交易中心

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2016年4月20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