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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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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0:28: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它是“地球之肾”、 是“鸟的天堂”、是令人心驰神往的“仙境”、是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它就是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的湿地。

盘锦,**湿地之都。这里海河相融,水天洁净,百万亩芦苇荡中,鸟类与抽油机为伴,红海滩与丹顶鹤相映,现代文明与原生文明共生。这是一座因油而兴、以米著称的生态新城,**北方最大的河蟹产地。这是一座景观独特,宜居、宜游、宜商的城市,一座充盈活力和希望的年轻城市。

近年来,盘锦市把湿地生态旅游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先后举办了四届**盘锦国际湿地旅游周,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前来观光。为进一步提高盘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盘锦市希望借助摄影这一艺术表现形式进行宣传,并申报盘锦市为**摄影创作基地。为更好地发挥创作基地的作用,丰富国际湿地旅游周的活动内容,全面展示盘锦市的生态景观资源,助力旅游产业升级,提升“湿地之都,水城盘锦”的城市形象,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摄影家协会与盘锦市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摄影家协会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盘锦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摄影报社

官方网站:腾讯网图片频道http://pp.qq.com

征集主题

   本次大展设盘锦湿地风情、国际湿地风光两大类:

1.盘锦湿地风情:以展示盘锦境内湿地资源,宜居、宜商、宜游滨海新城形象等内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2.国际湿地风光:以“湿地”为主题,全面征集国际、国内各湿地景观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附:**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征集时间        

2012年3月至7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供参考)

金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2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8幅      稿酬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6幅      稿酬各2000元

优秀作品120幅   稿酬各500元

收藏作品中须有3幅(含金质收藏1幅)题材取自盘锦境内。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地点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 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每幅作品的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的《**摄影报》**·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专区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6. 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 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9. 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0.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由**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1. 光盘投稿地址:

(1)北京市东四十二条48号**摄影报社活动部

**·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6993  传真: 010—65251661

联系人:王亚  李思东

(2)辽宁省盘锦市文化大院盘锦市摄影家协会

   电话:0427-6628041    13008231667  13191333399

   联系人:徐春海  刘金常


2. 网络投稿网址:

腾讯网图片频道**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    http://pp.qq.com


**·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印)

作品标题

作品类别         □盘锦湿地风情           □国际湿地风光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所属摄影机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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