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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西岸 大美宝安” 第七届“雁盟杯”摄影大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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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4:34: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滨海西岸 大美宝安”


第七届“雁盟杯”摄影大赛



   **(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我市一年一度的文化盛事,作为我国唯一一个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集中展示了我市在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雁盟酒店文化产业园多次作为深圳创意十二月和文博会分会场,也充分体现了在酒店文化产业中的重要地位及文化内涵。为充分展示宝安的城市风貌以及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变化,更好的记录雁盟酒店文化产业园多年来举办的众多活动、文化展示与成长印记,特举办2017年“滨海西岸 大美宝安”第七届“雁盟杯”摄影大赛。大赛旨在通过摄影人手中的镜头,展示大美宝安的传奇佳话,见证蒸蒸日上的文化发展成果,延续雁盟文化产业园在摄影文化创意领域的优秀传统。


一、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文体旅游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惠宝隆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雁盟酒店文化产业园


二、拍摄内容:

  围绕雁盟文化产业园在2016年“文博会”、 “创意十二月”等相关活动、产品展示,包括在雁盟文化产业园内的风光人文纪实照片等,以及宝安区的城市建设、经济、交通、社区生活、科教文化等内容进行拍摄。

三、参赛细则:

1、作品形式不限,提倡新作。有新意和艺术空间感染力,作品可在不改变现实原貌情况下作数码后期制作,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更优(4-6幅)。参赛作品提交TIFF格式不低于20M或JPG格式不低于3M的电子文件。

2、作品请注明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最终评选为优秀奖以上的作者,请在获奖3天内向主办单位提供获奖作品JPEG格式5MB以上或TIFF格式30MB以上的电子文件,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电子文件,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4、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均有权调原底片放大作展览、宣传、出版或其他商业用途,不另计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均有权作有偿使用,使用费以入选作品奖金为准。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四、奖项设置:

最佳瞬间奖5幅,奖金2000 RMB

最佳创意奖5幅,奖金2000 RMB

二次传播奖10个,奖金1000 RMB

(文末有对此次二次传播奖的评定规则,请细看)

优 秀 奖 60幅,奖金300 RMB


(其中30幅拍摄内容必须为反映雁盟酒店文化产业园的相关内容)

五、大赛时间

   截稿时间:2017年4月30日

   颁奖时间:2017年5月13日

六、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szfps8@163.com

联系方式: 0755-25728897,15889668002 马锐

七、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若因内容、肖像版权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作者负责;

   2、凡投送作品参赛者,即视为同意本章程所规定细则;

“二次传播奖”的评奖说明

   本次摄影大赛设“二次传播奖”,即在征稿期间,投稿个人或组织利用网络媒体(包括网站、QQ、微博、微信等媒介。)对本次大赛进行的同步推广宣传。获奖依据为其在网络媒体上所原创登发或转发的图文新闻,整理链接或截图统计后发至邮箱szfps8@163.com即可。所发图文新闻的媒介级别越高、链接数量越多,则得分越高,不设上限,排名前10名即为获奖。


   对此评选办法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工作人员咨询解答。

媒介载体

分  数

说  明

**性网站

10分/条

省市级网站

8分/条

地方级网站

5分/条

头条号

3分/条

认证微博

3分/条

个人微博

2分/条

微信(公众号、朋友圈)

2分/条

QQ(空间、群)

2分/条

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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